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《经济基础知识》章节练习题精选0909
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《经济基础知识》考试共105题,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。小编为您整理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,附答案解析,供您备考练习。
1、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( )。【单选题】
A.无效合同
B.可撤销合同
C.可变更合同
D.效力待定合同
正确答案:A
答案解析:本题考查无效合同。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而且损害国家利益的,属于无效合同。
2、下面关于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提法中,错误的是( )。【单选题】
A.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
B.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
C.代位权涉及第三人,故代位权行使将涉及债权人、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效力
D.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其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
正确答案:A
答案解析: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,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。
3、下列关于要约生效的说法正确的是()。【单选题】
A.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
B.受要约人接受时生效
C.在发出时即生效
D.对方发出承诺时生效
正确答案:A
答案解析:本题考查要约的相关内容。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。
4、关于要约的说法,错误的是( )。【单选题】
A.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
B.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
C.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
D.要约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
正确答案:D
答案解析:本题考查对要约的理解。在要约生效后,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,要约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要约。所以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,第四个选项说法错误。
5、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的地点约定不明确,根据法律规定,其处理方式为( )。【单选题】
A.给付货币的,在给付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
B.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接收方所在地履行
C.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
D.其他标的,可以随意履行
正确答案:C
答案解析:履行地点不明确,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;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;其他标的,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。